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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1/9/15 47

汽车租赁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者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太原到五台山包车和租车的概念不一样,租车是承租人自己驾驶,也叫自驾租车,并且油费、路费、过桥费这些费用需要自己承担,而包车却是由供车方提供专业的驾驶员给承包方全程服务,行程和服务结束后再向供车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太原包车是承包车辆的简称,是指用车方本身有用车需求,但是自己却没有车辆可使用,所以只能向外承包车辆以满足自身用车需求,并支付给供车方一定报酬的业务形态和模式。太原机场包车行程定制化,更加灵活便捷:包车公司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制定合理的出行线路,满足不同用户的多元化、多样化出行需求。

第二条汽车租赁是指租赁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不提供驾驶服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 本规定可以适用于除公共管理汽车、出租汽车企业客运服务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市场经营发展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多户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汽车租赁业的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汽车租赁业的收费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 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信息技术企业经济社会条件:

配备车辆不少于二十辆,车辆价值不少于二百万元。租赁车辆应当是技术达到一级水平的新车或者在用车辆,并应当持有正式有效的车辆驾驶证。

车辆和车辆价值不得低于5%。

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工作场所,停车场管理面积不少于一个正常保有租赁公司汽车投影面积的1.5 倍。

对必要的运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运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设置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

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汽车租赁业经营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开办申请应当持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主要部门证明、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报当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局,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报地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审批后,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车入户和申请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 道路运政管理研究机构收到租赁企业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发展经济环境条件和社会生活需求信息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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